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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女假结婚申请单程证后被取消居民身份,上诉指

香港生活攻略 香港生活攻略 2299 人阅读 | 0 人回复 | 2019-04-20

澳门社会福利优厚,不少人想取得澳门居民身份,当中亦有不少人走上旁门左道,假结婚就是一种常见的不法手段。一名内地女子假结婚败露而被取消澳门居民身份,却质疑澳门没有废止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的权限,上诉至澳门中级法院。


中院:澳有最终审批权



一名内地女子因假结婚罪成,遭当局取消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女子不服,认为只有中国内地公安机关才有最终的审批权,并上诉至中级法院。

中院指出,根据基本法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决定来澳定居的人数,对于其他事务,例如审批相关人士是否符合取得澳门居民身份证的资格,则是由澳门特区按照基本法所赋予的权力自行处理,裁定驳回上诉。

案情显示,2010年3月8日,女事主与丈夫以家庭团聚为由,申请居留许可并于其后获得批准。根据初级法院判决书中显示,女事主并不是真正结婚,缔结婚姻的目的只是为取得澳门居民身份,裁定女事主触犯伪造文件罪被判处2年6个月徒刑,缓刑3年,并宣告其居留许可无效。

2017年9月19日,保安司司长批示,宣告女事主持的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居留许可行为无效。


女子指内地公安有审批权


女事主不服,向中级法院提起司法上诉,认为当一名内地居民持有《前往港澳通行证》获批准来澳定居,澳门特别行政区当局仅能作出事务性行政手续以配合在澳定居的条件,正如保安当局对女事主发出居留许可的宣示性行政行为。

上诉中认为,只有中国内地公安机关有最终的审批权,相反澳门当局根本或从来没有审批中国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的权限,同样也不具备废止权。认为被诉实体(保安司司长)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明显规避法律,以及僭越另一公法人的权限,违反“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之压舱石。

中级法院审理后指出,澳门基本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其中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人数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征求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确定。为确保澳门特区依法享有高度自治,中央人民政府各个所属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可见基本法明确规定由中央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决定哪些内地居民有条件来澳,以及来澳定居的人数,至于该等人士是否符合取得澳门居民的资格,则是另外一个问题,属于中央政府授权澳门特区自行处理的事务。


体现国家予澳自治权

内地居民以任何形式来澳门前必须取得国家有关权限部门的批准及规定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决定来澳定居的人数。对于其他事务,例如审批相关人士是否符合取得澳门居民身份证的资格,则是由澳门特区按照基本法所赋予的权力自行处理。故此,认为被诉之行政行为没有违基本法规定,相反能充分体现国家给予特区在处理相关事宜上的高度自治权,为特区的有序发展及繁荣稳定创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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